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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環境責任聲明
 
總則
 
壹、訂定目的
       台灣迅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秉持誠信原則,及政府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亦致力於企業社會及環境責任的推動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務,不斷創新求變提升工作環境與環保意識,並要求供  應商朋友們根據此原則與要求進行檢視,共同建立健康良性的供應鏈,期盼為社會盡一份心力並提供更好的服務。
本「社會與環境責任聲明」共分為四個部份: 企業道德規範、勞工權益、健康安全以及環境保護,作為相關商業活動之具體規範。
 
貳、適用對象
       本公司全體員工
 
参、原則規範
      (一) 企業道德規範
      (二) 勞工權益
      (三) 健康安全
      (四) 環境保護
 
(一) 企業道德規範
廉潔經營不收受不正當利益:
公司所有的商業活動均遵循誠信原則,嚴禁任何形式的 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洗錢等行為,且推行監控 和強化程序以保證符合廉潔經營的要求。
保密性與智慧財產權:
公司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侵犯任何專利、商標、或著作 權。並要求所有供應商需共同維護台灣迅聯及各客戶所 提供訊息的機密性。
不使用衝突礦石:
公司產品不使用金(Au)、鉭(Ta)、錫(Sn)、鎢(W)、鈷 (Co)和鈀(Pd)等衝突礦石,並非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 其鄰近國家受武裝團體控制之礦區所開採。
不使用法規禁用有害物質:
原物料不違反RoHS,HF.REACH…等國際環保法規
 
(二) 勞工權利
平等、自願、合乎法令之勞動契約:
公司與員工之勞動契約皆遵循平等、協商一致之原則,不違反法令、行政法規之規定。
無歧視制度與行為:
公司的招聘任用及所提供的工作條件,包含工作指派、在職訓練、員工發展晉升、薪資或其它報酬、福利獎助金、懲處或解僱等,均不因員工之種族、國籍、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年齡 、婚姻、懷孕、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父母狀況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而有所歧視。
不得強迫勞動:
公司不使用或支持任何強迫和非自願性勞動,且同時要求供應商、承包商或轉包商共同遵守。非自願勞動包含:抵押的(包括抵債)、販賣的、奴役 等。公司亦不會扣留員工的部分工資、福利、財產或證件,用以迫使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
禁用童工:
公司除遵照依法令要求,不雇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外,亦宣示禁止雇用任何童工。
保護婦女權益:
除當地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女性職員享有與男性平等就業的機會,不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性職員在懷孕期間不從事禁忌勞動,生育享有勞基法規定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薪酬管理:
員工工資標準依照法令規定,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員工均享有法令明訂之社會保險與福利項目,且以公平原則發放給員工本人。
工時管理:
公司遵守法定工時標準作業,合理安排員工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人道待遇:
公司重視人權,尊重每個員工之尊嚴,不使用或允許體罰,或任何形式身體、心理的壓迫,包括言語侮辱和騷擾。
 
(三) 健康與安全
職業安全:
員工應得到適當而充分的健康和安全培訓,以便能充分認識到與工作過程和工作環境有關的危險因素,應對新進、調職以及在高風險環境的員工進行培訓,供給員工健康和安全有效的指示,用最嚴格標準降低危害。公司應提供符合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定期健康 檢查,對從事特殊作業的員工進行專門培訓並要求取得 作業資格。員工因工作時受傷,公司應提供急救並協助人員獲得後續的治療,確認並評估緊急情況和事件,以及通過實施應急方案將其影響降到最低。以上依循國內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並有完整安衛政策與程序,充分傳達給公司所有員工。
 
(四)環境保護
環境許可和報告:
取得必需的環境許可證,維護並持續改善,且依標準進行。
有害物質:
針對危害物質進行危害特性識別和管理,確保危害物質能被安全處理、運輸、儲存、處置,記錄有害物質處理,建立有害物質減量政策並持續改善,遵循法 令規範危害物質,及相關要執行管理事項,並依規定回收和處置。
節能減排:
公司應從源頭如改進生產、維護設施、替換材料、節約自然資源、材料回收包括水、電、天然氣和紙張等能源上實踐減少和消除不必要消耗。持續引進節能產品,優先考慮綠色包裝和物流運輸以提升綠色能源和新能源使用比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低碳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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